In 案例分享

在 都市更新 案件中,最常見的爭執之一,就是「我的土地是否被劃入 都市更新 範圍 ?」「更新計畫是否侵害到我原有的財產權?」高等行政法院近年即處理了一件居民主張土地遭納入都市更新區域,但未列入權利變換名冊的爭議。
本所梁家豪律師將為您整理及簡析如下:

都市更新
都市更新

1、案件簡介:

某縣政府於 102 年核定某數筆土地為都市更新單元,由某土地開發公司辦理更新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原告主張,其被繼承人所有之土地與建物坐落於 都市更新 範圍內,但計畫中未列為權利變換人,亦未規劃補償,認為已侵害財產權,乃提起撤銷訴訟。被告縣政府與參加人土地開發公司則主張:原告所指土地根本不在更新單元範圍內,不屬於都市更新條例所稱的權利變換人。

2、法院判決理由:

1. 原告具當事人適格:

法院首先指出,都市更新不僅涉及財產權,也涉及人民之居住與生存權。即便居民使用土地並無合法權源,只要長期居住在都市更新範圍之內,就有可能因為更新計畫被迫遷離,因此也屬於受影響的「利害關係人」,得提起行政救濟。

2. 系爭土地確實不在都市更新範圍內:

(1)法院審閱都市計畫書圖面後確認:

更新範圍內僅限於計畫書明載的某數筆特定地號,

.原告所稱土地並未列入其中。

.更新範圍的界定(粗體線、黃色標示區域)均可清楚辨識原告土地位於範圍外。

既然土地本身沒有被劃入更新範圍,都市更新計畫自然就不會對原告的土地發生直接法律效果,也不會產生財產權侵害的問題。

(2)原告建物部分被都市更新範圍涵蓋,但土地不在都市更新範圍內:

法院認定:

建物編號1:坐落於原告土地,但部分占用到都市更新範圍內之土地。
→ 但都市計畫中已明載「鄰房占用部分暫不拆除」,故不影響土地或建物所有權人權利。

建物編號2:坐落於 001 地號土地(非原告所有),屬「舊違章建築戶」,依法僅得領取拆遷補償費。

因此,原告雖因建物無法占有部分涉及都市更新範圍,但其土地本身並不在都市更新範圍內。

(3)結論:土地未被劃入,原處分對原告不生效力,因此原告之訴無理由。

3、筆者意見:

本案再次凸顯,都市更新爭議的第一步,就是精確確認「都市更新範圍圖說」與「地籍套繪」是否確實涵蓋個案土地。許多民眾因不熟悉:

.建築線
.巷道退縮
.道路法定空間
.更新單元界線

而誤以為土地被納入更新範圍,導致後續訴訟。

實務上,法院對更新範圍的認定通常以「都市計畫書圖說」為準,只要界線明確且未含該土地,即不會認定權利受到侵害。

梁家豪律師 2025-11-30

相關文章

類似內容您還可以參考下方文章

寮國投資 (老撾、Lao)十問

初論 寮國投資 (老撾、Lao)十問 寮國, 是東南亞中南半島唯一的內陸國, 人口約700萬人, 是中南半島中, 經濟體規模最小的一個國家。 然而, 近十年來, 寮國年平均7%的經濟成長率快速的成長,…

閱讀內容

更多相關


除了上述內容外,我們也提供了更多法律相關的資訊,您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前往觀看。

您也可以透過社群與我們進行聯絡

Facebook:法律說書人-不只是旁聽

如果您喜歡我們的內容,也可與親友分享

點選查看其他最新文章

Recent Posts
與我們連絡 Contact Us

我們將儘速回覆您 We'll get back to you, asap.

Start typing and press Enter to search

error: Content is protected !!
公寓 大廈 管理條例 強制出讓抵押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