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證信函

|到底什麼是存證信函?為什麼要對別人發存證信函?|

 

存證信函是郵局所提供的一項郵務服務,是在你對於某一個人或是公司,有一些主張或有一些話要說的時候,為了避免之後對方說你沒有主張或是沒有跟他說等雙方各說各話的羅生門情形發生,所以當我們有什麼要跟某人或某公司通知的時候,我們就會用存證信函來處理。

 

舉些例子來說,當你跟小明承包一個工程的時候。等到工程完工而你要跟小明要求給付工程款時,如果只是口頭上請小明給你工程款,是沒有辦法證明你有作這個動作的。因為在法律上來說,是有個消滅時效制度的,也就是說像工程款的話,你必須在短短兩年內就要請求小明給你這筆工程款,如果在這兩年之間,都沒有任何證據能夠證明你有跟小明請求的話,等過了兩年,就算告上法院,小明還是可以用時效消滅的這個理由來拒絕給你工程款的,所以才會叫作「存證」信函。

 

千萬要記住,不要為了怕麻煩,便宜行事的口頭上要求而已,為了保障你的權利、為了不要陷入無法舉證的窘境,主動積極一點,用存證信函來保存你曾經主張權利的過程。

 

2016/05/05  梁家豪執行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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